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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31

對錯之間,人性之內,糾紛之外




我對你錯



每次只要有醫療糾紛,總是會聽到病人前來院所一堆抱怨與指責,東怪西怪,南告北告,彷彿天下人都對不起他一樣,而面對這類病人的醫師方,也往往因病人的非理性言行,導致自己情緒也常常失控,進而彼此陷入非理性的思維循環中。

此時醫師第一時間的反應幾乎都是先防衛自己的醫療行為及過程是對的,錯的一定是病人,因為我們覺得自己是專業,因為我們覺得自己怎麼可能是故意,因為我們覺得自己做那麼久的醫師怎麼可能做錯,當然這些「因為」或許真的有可能是對的,但是更有可能只是或許,因為確認自己有沒有錯的可能及方式,絕對不是靠自己用嘴巴說自己對這個方式就可以的,而且用這方式最糟糕的結果便是,往往等到你被告上法院後,你仍然覺得自己沒有錯,或者根本不知真正問題在哪裡。另外當心中一直想著病人哪裡錯的時候,很容易造成自己更難發現自己到底可能哪裡是錯的,而最後結果就是,越想自己越對,越想病人越錯。



我哪裡沒錯,你哪裡對


那面對可能的醫療糾紛時,到底要怎麼思考對自己才是比較好的方式呢?

沒錯就是,「先想自己自己哪裡沒有錯,病人哪裡對」,思考順序不同,結果則天差地遠,先想自己哪裡沒有錯,跟先想自己哪裡是對的,兩者最大的差別就是當你先想前者時,你會有機會好好檢視自己的醫療行為及結果是否哪裡可能有錯,若先想後者,則你在檢視自己時,通常會一心一意只看見自己可能對的地方,完全無視或無感自己可能有機會錯的時候,兩者一來一往,所產生的結果往往就會加乘,特別是壞的結果,例如,本來也許你是小錯,但因為自己一心ㄧ意覺得自己沒錯,再加上覺得都是病人的錯,那麼本來星星之火,結果一發便不可收拾,徒增自己時間及金錢成本。

「病人哪裡對」跟「病人哪裡錯」,兩者雖對象都是病人,但想對跟想錯,結果往往就是錯上加錯,當你只想病人哪裡錯,便無法感受你自己真的可能有錯的地方,甚至一直覺得病人找碴,但如果第一時間先想病人哪裡對的話,有兩個好處,第一,不易當下就與病人呈現敵對心態,因為有時病人剛提起時,其實並沒太多特別意思,或許只是想反映他的看法,但當他感受到你突然高昇的敵意及強辨意識時,卻容易擦槍走火,弄巧成拙。第二,當你平心靜氣思考病人反應的問題或疑問哪裡對時,第一時間如果可以了解到自己哪裡有可能有錯,也許當下就能透過最少的代價將此糾紛處理或降低。



對錯之間,人性之內,糾紛之外


因此遇到醫療糾紛之初,誰對誰錯不是重點,重點是誰沒錯,誰哪裡對,當自己可以用這冷靜的方式來面對問題的出現與思考時,那是人性之內比較能接受的處理及被處理方式,因為沒人願意一開始就被說是錯,如果可以讓對方覺得你有認真思考他的說法有可能對的時候,說不定你的大錯就可能變成小錯,小錯變成不算錯,而面對你真對時,對方說不定也願意承認他沒對,如此你或許就能在必要或不必要的醫療糾紛之外了。



2017/7/2

「醫師你幫我決定就好」,當你聽到這句話,你可以怎麼做?







在現今充滿危機的醫療氛圍中,及醫病彼此信任越來越薄弱的醫療環境裡,當聽到「醫師你幫我決定就好」,是該「喜」還是「怕」?


「喜」的是,也許病人真的完全信賴你,所以請你幫他決定治療計畫或手術方式,此時你的心中說不定會慢慢升起許久不見的成就感。

「怕」的是,也許病人只是客套,其實他是從你的說法中,找出有無以後可用的漏洞或證據,此時你心中說不定慢慢浮現出莫名的不安感。

以往的社會與醫療環境中,「喜」是常態也是生態,醫師說了就算,就算結果與當初不同,病人不願也不會責怪醫師,因為彼此信賴。但現在「喜」有時變的是種反諷,變的主客易位,更反而有時變成「喜」的是病人,因為那是種推卸責任的藉口,而非信賴的理由。



「你是醫生ㄋㄟ 」


不管你是「喜」還是「哀」,在沒有讓病人不滿意的結果出現之前,「醫師你幫我決定就好」這句話基本是無害但也無意義的,可是,可是,當醫療結果一出現與病人預期結果有所落差,或是病人就是不滿意這結果時,此時換成這句話就出現了,「你是醫生ㄋㄟ 」,沒錯,這句萬用語便常會出現在病人與你的對話之中。

「你是醫生ㄋㄟ 」,所以在決定病人自己所需的治療計畫或手術方式時,病人會希望由你來幫他決定,因為你是專業。但當一出現問題或他不滿意時,「你是醫生ㄋㄟ 」這句話更適用,因為是你決定的,所以責任當然得由你來負啊,因為你是專業,此時不論是喜還是哀,最後一樣都是變成「悲」。


告知是醫師的義務,決定是病人的權利


首先有件事一定要搞清楚,法律賦予醫師告知的義務,但沒賦予醫師需幫病人做決定的權利,但這卻是許多醫師的不良習慣,把病人的權利當作是自己的義務,變成告知是醫師的權利,決定是病人的義務。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醫療糾紛,首先便須隨時提醒自己,告知是你的義務,決定才是病人的權利。

當你心中有這超級重要的觀念後,接著要做的事就是不是管病人怎麼說,而是你要怎麼說及說什麼,才能善盡自己告知的義務,如果不知說什麼跟誰說,醫療法及醫師法規定的很清楚,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但先不要說問醫師有沒做到,因為說不定很多醫師連聽都沒聽過這條規定,另外最重要的是,只要是發生醫療糾紛與訴訟,病人第一個拿出來挑醫師瑕疵與毛病的就是這條,因為醫師沒有善盡告知的義務。

當你善盡告知的義務後,接下來的就是將擬定治療計畫(一個或多個)讓病人自己選擇,請注意,法律規定告知的最終目的,雖然法未明文,但當然是為了獲得病人同意,要不然總不會只規定要你需告知,但可以不用管病人同不同意,而這同意的行使,依法最大的差異,只是需不需要書面化(同意書)罷了。

當進行到這步驟,這時候就會出現「醫師你幫我決定就好」的聲音,有時更會聽到「醫師這是你的專業,我不懂,所以都由你決定就好。」,此時千萬要hold住,不要被病人的「肯定」遮掩了你的理智,因為如果你已善盡你的告知義務,聽到這類話的時候,你要做的不是直接幫他決定,也不是丟一句「我不想幫你負責,你自己決定」,因為畢竟有專業的是我們,所以當下要做的是不回應他的話,而是你講你的,這時老鄧的建議是這樣的,

1.治療選項大於一個
「阿桑,基本上依照你的病情,我有給你這些建議及治療計畫,你可以考慮看看哪項比較符合你的需求,甚至你可以到其他院所徵詢其他醫師的看法,不用急著今天做決定,也可以回去後跟家人討論看看,如果最後你決定在本院治療也選擇好選項了,再麻煩你打電話來約診。

2.治療選項只有一個
「阿桑,依照你的病情,這是我給你的建議及治療計畫,你可以不必急著做決定,回去考慮看看,甚至你可以到其他院所徵詢其他醫師的看法後,再選擇你可以接受的方式治療,如果最後你決定選擇接受我的治療計畫,再麻煩你打電話來約診。

但請注意,不管1或2都是必須註記在病歷上,因為萬一將來有醫療糾紛,法官會問你有沒告知及為何選擇這治療方式,此時你才有資料可以回答,有告知且有讓病人自己選,而且是有足夠時間選,最後還是他自己自願打來約診的。

這是最壞的時代,也是最好的時代


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這是智慧的時代,也是愚蠢的時代;這是信仰的時代,也是疑慮的時代。

這是狄更斯在雙城記說過的話,但用在現今醫療環境顛倒過來用也剛好,「這是最壞的時代,也是最好的時代」,因為醫療環境的險惡,也許磨滅了許多人當初投入醫生這個志業的初心,但卻因為險惡,反而讓醫師願意去了解法律對於執業到底有多大的影響,因為有時不是法律的錯,也不是病人的錯,真的是自己的醫療行為早就違法而不自知,因此藉此環從新釐清自己在法律的地位與適用,說不定會是另一個醫療環境開始的契機。